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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
项目名称

瑞典旅游所需材料

发布时间:

2020/11/17

浏览量:

1806

国家:

瑞典

类别:

出国签证

出国签证-瑞典签证

一、护照(须为过去十年内签发。如果您提交在过去一年内签发的新护照,您应该同时出示旧护照,并提交该旧护照身份页及所有带公章和签证的各页复印件一份。)

二、一张近半年的白底彩色照片(3.5cm*4.5cm)

三、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

四、户口本

五、旅行医疗保险

六、住宿证明(酒店订单或其他住宿证明)

七、往返的机票预订单

八、旅游行程,说明预计停留期间的目的及目的地。

九、最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,资金需至少满足450瑞典克朗/天,不包含住宿费用(无需存款证明)

以下材料根据个人情况选择:

十、在职人员:

1、在职证明中英文(需使用任职单位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注明: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薪资及工作年限、准假确认)

2、营业执照/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加盖公章并翻译

十一、退休人员:

1、退休证

2、固定收入证明

十二、无业人员:

1、如已婚:

a. 配偶在职证明及收入证明(银行帐单等)

b. 结婚公证并且由外交部认证。

2、如单身/离异/丧偶:任何其他固定收入

十三、学生:

1、学生证

2、在学证明中英文(写明申请人的姓名、年龄、就读情况及被准假的天数)

十四、申请人未满18岁:

1、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

2、如果申请人未成年并单独或与父母双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,请提供:

a.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其旅行的公证书,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(如果只有一位监护人,必须说明情况,并有有效的公证和认证。)

b. 该家庭成员关系或监护关系的公证书,该公证需经外交部认证

3、若未成年人与父母/监护人双方共同旅行,请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
温馨提示:

1、材料递交使领馆后,使领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,延长受理审查时间,请申请人理解;

2、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,如发生变化,以使领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

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

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成立于1988年6月,是吉林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的事业单位,是日韩驻沈阳领馆指定签证代办机构、公安部批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、教育部批准留学中介机构、商务部批准对外劳务合作机构。中心业务涵盖签证代办、移民、留学、劳务派遣、领事认证代办、国内外经济信息交流咨询、车辆租赁、代售机票船票等,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出国一站式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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