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亲属访问
[ 签证种类 ] 有效期3个月,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

※ 请参照『签证业务-下载表格样式-邀请函、亲属关系陈述书』
※ 亲属关系陈述书由邀请人及申请人签字(或涂章),仅提供一张即可。
2. 以家属死亡、看护病人为目的
[ 签证种类 ] 有效期3个月,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

※ 请参照『 签证业务-下载表格样式 -亲属关系陈述书』
3. 对于独立有功者后孙
[ 签证种类 ] 有效期3个月,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

【双次签证】
[ 签证种类 ] 有效期为6个月,每次入境滞留期间为30日,可入境次数为两次

4. 外交机构人员或领馆人员的非同行家属
[ 签证种类 ] 有效期1年,滞留期9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

5. 取得大韩民国国籍人的家属
[ 签证种类 ] 有效期3年,滞留期9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

※ 请参照『 签证业务-下载表格样式-邀请函、亲属关系陈述书』
6. 开展介绍外国人患者业务的优秀企业的员工
[ 签证种类 ] 有效期1年,滞留期3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

温馨提示:
1. 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;
2. 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;
3. 短期签证材料递交领事馆后,领事馆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,延长受理审查时间,请申请人理解;
4.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,所有短期签证申请获批与否取决于领事馆;
5. 短期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领事馆,无论签证申请获批与否,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退;
6. 领事馆收取的签证费,按其规定,如有退还,本中心将如数退还申请人。
7. 上述材料清单为目前的状况,如发生变化,以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。